据了解,1月10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的《安徽省建筑石料用矿地质勘查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已印发。据悉,该项目系安徽省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于2019年5月通过野外验收,2019年7月编制完成《安徽省建筑石料用矿地质勘查技术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要求》中系统总结了安徽省内建筑石料用矿勘查成果,首次提出了二种勘查类型,明确了一次性勘查完成的两个步骤,满足安徽省建筑石料勘查工作的技术要求。
该《要求》发布实施将结束安徽省内建筑石料矿地质勘查工作无标准可依的局面,为安徽省内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的野外验收、成果验收、评审等工作及建筑石料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提供依据。
安徽省建筑石料用矿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石料矿产勘查目的任务、勘查研究和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域范围内的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可作为建筑石料地质勘查野外验收、成果验收、
评审的依据;还可作为建筑石料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的依据。
术语和定义
3.1建筑石料
可加工成不同粒级的碎石、机制砂、块石等建筑用的天然岩石。
3.2碎石
天然岩石经机械
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 的岩石颗粒。
3.3机制砂
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 岩石颗粒。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建筑石料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见表A.1。
D.1 建设用碎石技术要求符合表D.1 的规定。
D.2 建设用机制砂技术要求符合表D.2 的规定。
D.3 普通混凝土用石料技术要求
D.3.1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质量应符合表D.3 的规定。
D.3.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的压碎值指标应符合表D.4 的规定。
D.3.3 普通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应符合表D.5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