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2020就要走到尽头,回顾过去一年,按轴收费、疫情期间免通行费、“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治理等政策先后实施,给卡友的货运之路带来了不少影响。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又有不少政策已经公布,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1月1日起拉绿通跑高速须先预约
2020年6月2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按照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拉绿通必须要安装ETC且提前实现预约。
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均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因系统原因导致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无法通行,可以领取纸质通行券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二、2021年1月1日起逃避治超检测最高罚款3万
2020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该条例将于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要内容包括: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货运车辆;货物运输源头不能协助或强令驾驶人超载超限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逃避治超检验或者扰乱治超检测秩序的,最高将面临30000元罚款!
三、2021年1月1日起黑龙江通行费五类变六类
日前,黑龙江省举行全省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主要讨论:对省内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将进行调整,货车原五类车型标准拟调整为六类车型标准。
会议上,听证代表一致同意调整后的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实施方案。
会后,将按收费标准许可相关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待省政府批准后,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四、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目前,该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五、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年检新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项目和方法》。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六、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
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表示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并明确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具体内容如下:
七、2021年7月1日起广州国三柴油车限行
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关于对老旧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中指明,要分三个阶段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行限行。
限行的具体车辆类型、时间点和范围如下:
八、2021年7月1日起天津限制国三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通行
此外,天津市相关部门也于不久前发布通告,表示要对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具体内容有:
|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进入我市行政区域以内道路通行(除高速公路)。
| 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以外的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九、2020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六a
根据我国排放升级的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公交、邮政、环卫车辆必须要满足国六排放标准。
此外,为了加快国六进程,相关部门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六a标准。
以上便是本次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即将实施的政策,当然除了以上公布的政策外,陆续还会有不少新政出台,每件事都关乎大家的钱袋子!我们也将与各位卡友一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