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砷碱渣回收利用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湘发改招【2012】596号),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砷碱渣回收利用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加入日期:2012-07-24 截止日期:2012-07-30
2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厢式压滤机3台、LDSH锥形螺带螺杆混合机2台、球磨机1台、挖机1台、电力变压器1台、高压开关柜3台;
第二包:HE高效除尘器组3套;
第三包:微波干燥机2台。
各包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供货及服务,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注册资金如为外币,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汇率中间价为基准换算成人民币)。
3.2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在开标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发生过投标、中标等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没有发生过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或没有发生过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市场行为不良记录等情形。投标人在开标日前24个月内没有发生过因自身设计、产品质量、维保服务过失等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5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6 投标人如若是代理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产品包进行投标。
4. 招标保证金
各包投标保证金数额均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万元)
4.1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含)。
4.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万元)、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 砷碱渣回收利用工程设备采购 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
投标保证金帐户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韶山路支行
帐 号:1901007019200152279
4.3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 、报名时间、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7楼)。
5.2 如若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代码机构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
以上所有资料留复印件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到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6.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话:0738-5831048
招标代理: 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0731-82194901
传真:0731-82183828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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