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是今年“港城环保世纪行”采访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更多更大的环境监督监管权力,岚山区大力整治钢渣磁选行业,消除环境污染。
在虎山镇蔡家墩村的一家钢渣磁选加工厂,记者看到,这里已停止了生产,加工设备也基本拆除,只剩了几堆钢渣和废泥。
村民:以前生产的时候产生一些废水、扬尘,对我们生活很不利,周边的人也没法居住,就感觉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危害。
岚山区共有钢渣磁选加工企业25家,主要分布在虎山、碑廓、巨峰等镇,企业以钢厂的钢渣细粉为原料,经过加水球磨、筛选、磁选等工序后,生产出粒钢和精粉。
岚山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长 沈清江: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一部分筛渣废水,这部分筛渣废水就排到这个坑里面,他的坑,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个水经我们取样监测,PH值大于12.5,根据相关的法律界定,可以界定为危险废物。
对这一污染问题,当地居民曾多次反映投诉,但根据当时的《环境保护法》,环保部门只能对企业实施罚款、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手段,无法根治污染问题。而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为查处这些污染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岚山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长 沈清江:我们的(新)环保法有一个明确的界定,通过渗井渗坑排放危险废物的,这就涉及到环境污染犯罪,涉及到环境犯罪的,首先要移交到公安部门,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自今年3月起,岚山环保部门会同区检察院、公安、国土、执法、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钢渣磁选企业开展了彻底整治,其中10家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企业负责人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4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负责人移交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区内25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岚山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长 沈清江:下一步我们将向区政府建议,如果这个产业要继续保留的话,要规划园区,所有的
项目都要进园,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完备的环保污染防治设施,保证不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