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砂石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0-12-16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义县大凌河、细河流域内砂石资源的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盗采行为,切实保障河道安全和堤防、桥梁、涵闸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耕地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县大凌河、细河流域范围内严禁以下行为:
一、砂石为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手段非法开采、侵占和买卖。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收购、存放、运输、销售非法采出的砂石。对私自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非法采出砂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偷挖盗
采砂石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堆放场所等条件,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拒不执行公告,继续进行违法行为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没收开采的砂石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偷挖盗采砂石所使用的设备、工具、运输车辆等依法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偷挖盗采砂石、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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