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371-56079958 环球破碎机网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规范砂石矿山招投标,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打造全国统一砂石市场!

2022-05-18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近日,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相继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早在2021年1月,住建部就已经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国务院也印发了《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都指出: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这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规范地方政府投放砂石矿权,破除地方限制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创造利于砂石企业投资的大环境。
 
  1、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缓解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用地房租原材料成本。
 
  部分内容如下:
 
  一、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清理取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投标人设置的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招标公告公示、招标文件发布、投标、开标、评标专家抽取、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二、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
 
  延续部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实施困难行业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降低企业用地房租原材料成本。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切实降低企业前期投入。
 
  降低房屋租金成本。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加强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继续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矿产等资源勘探开发,保障初级产品供给。加强原材料产需对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
 
  2、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明确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部分内容如下:
 
  一、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分工进一步优化。
 
  二、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以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制定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四、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研究明确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标准和方式。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落实和完善“管办分离”制度,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
 
  3、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早在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相关内容如下:
 
  一、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二、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三、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产使用。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未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也要依申请及时进行验收,并优化验收流程,对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
 
  四、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五、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企业在任意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部试点城市及其区县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
 
  六、下放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
 
  将省级审批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和特种工程资质的审批(包括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后资质核定),下放至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市辖区(县)和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有关部门。改革后,试点城市明确承接机构、加强专业培训,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七、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
 
  九、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十、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
 
  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4、治理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
 
  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
 
 
  此外,住建部2021年1月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治理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
 
  《通知》强调:
 
  一、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各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揽业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本地区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政策文件表明: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治理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系列举措显示了国家治理市场营商环境的力度和决心,将会逐步推动统一市场的建设,规范各级地方政府的采购和招投标。
 
  于砂石矿山企业而言,在这些强有力的政策引导下,未来成功竞拍砂石矿权的异地企业无需在当地设立分公司的规定将逐步实现,这无疑节省了砂石矿山企业的开设分公司的开办费用,避免了开设分公司复杂的设立程序。
 
  

责任编辑:王子祺
环球破碎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点击查看)
向本网编辑提供资讯线索 热线:0371-63673370 E-mail:ycrusher@126.com
返回环球破碎机网首页
热度排行
Ycrusher.com 环球破碎机网 Copyright © 2007-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合作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网站导航 | 网站建设 | 加盟会员 |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业务联系:(总机)0371-56079958 63673370 传真:0371-63321300 邮箱: 本站法律顾问: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客服QQ:环球破碎机网客服:2242538890 2233515786 280327213 技术:环球破碎机网技术支持:497398702 MSN:
软件著作权:2016SR275876 豫ICP备110079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90850 软件著作权:2016SR275876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扫破碎机网微信公众号-阅读行业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