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政府发布全旗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开采砂石的通告,根据通告乌审旗河湖管理范围内,凡是采砂、无证屯砂及销售砂石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对乌审旗河湖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非法屯砂、非法销售砂石行为,无论数量多少,任何公民都有义务进行举报。
根据我旗河湖管理保护实际情况,我旗决定乌审旗全域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开采砂石。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乌审旗实际,现就我旗全域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开采砂石通告如下:
一、乌审旗河湖管理范围内,凡是采砂、无证屯砂及销售砂石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二、对我旗河湖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非法屯砂、非法销售砂石行为,无论数量多少,任何公民都有义务进行举报。
三、举报人应提供所举报事项的详细地址、基本事实信息,尽可能同时提供相关的影像、照片等资料。
四、举报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扰乱正常执法活动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接受举报单位对在查处重大非法采砂案件过程中的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并为其保密。
六、监督举报
乌审旗水利局:0477-7210009
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477-2247803乌审旗公安局:0477-7583666(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