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门峡市发布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三门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其中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发方面提出了若干要求,环球破碎机网整理如下:
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建筑石料预期开采量达3950万吨
2020年三门峡市已开发利用的砂石粘土: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石料用安山岩、建筑石料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大理岩、建筑用砂岩等5种矿产,共计
矿山27个,其中大部分采矿企业生产规模达不到100万吨/年,已经关闭退出。目前满足三门峡市城镇化发展,需求砂石粘土类约4000万吨,全市矿山企业供应量约为1700万吨,还需外购约2300万吨,外购区域主要为周边城市,如平陆、商南、洛南等地。
根据市场需求和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储量情况,结合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需求和矿山产能情况,科学制定开采总量指标,调控矿业权数量。调控主要矿产的开采总量,到2025年煤炭预期年开采量为1000万吨,铝土矿预期年开采量达800万吨,金矿预期年开采量为200万吨(矿石量),建筑石料预期年开采量达3950万吨。
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划分6个开采区
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三门峡市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划定了砂石粘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划分原则。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为促进资源规划集约开发,划定的集中进行砂石类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
集中开采区划分。根据三门峡市砂石粘土类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划分集中开采区6处。
1、河南省渑池县陈村乡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
位于渑池县陈村乡,面积0.6526平方千米,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拟设开采区块1个,最低开采规模300万吨(渑池县为省级规划确定的区域砂石供应中心,区内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
2、陕州区张茅乡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位于陕州区张茅乡,面积1.29平方千米,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砂岩,拟设开采区块1个,最低开采规模300万吨(陕州区为省级规划确定的区域砂石供应中心,区内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
3、陕州区硖石乡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陕州区硖石乡,面积0.2平方千米,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拟设开采区块1个,最低开采规模300万吨(陕州区为省级规划确定的区域砂石供应中心,区内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
4、灵宝市苏村建筑石料矿集中开采区
位于灵宝市苏村乡,面积11.2173平方千米,主要为建筑用安山岩,拟设开采区块2个,最低开采规模100万吨。
5、卢氏县建筑用白云岩集中开采区
位于卢氏县杜关镇和官道口镇,面积30.1194平方千米,主要为建筑用白云岩矿,拟设开采区块1个,最低开采规模100万吨。
6、灵宝市车仓峪口建筑石料矿集中开采区
位于灵宝市阳平和焦村镇,面积9.4459平方千米,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拟设开采区块1个,最低开采规模100万吨。
集中开采区管理政策。集中开采区内应合理确定矿区范围,新设的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必须集约节约开采矿产资源;矿山企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复绿等方面的工作。
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新建矿山满足相应的最低矿山开采规模
新建矿山矿产地应达到一定的地质勘查程度,应有一定规模的资源储量,能满足相应的最低矿山开采规模。
新建砂石粘土矿山生产应当严格执行占用地目录、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限制和淘汰等有关规定。应依法履行缴纳资源税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矿山企业要签订矿山整治承诺书,确保生产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此外,《规划》还提出若干目标:
推进金、铝、煤等优势矿产深度探矿,加快探、采、选等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优化三门峡市矿产资源规划的开发利用布局,增加大中型矿山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40%以上,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主要矿种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开采回采率、
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标准,全市矿山“三率”达标率大于90%,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产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提升;矿业产值逐步趋于稳定,矿山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年底,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标准更加完善,绿色矿山建成率和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矿山生产和自然生态和谐发展。
2035年展望目标。在2025年规划目标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和有效供给能力,稳定开放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矿产资源保护更加有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得到及时修复,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和绿色发展,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