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严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中土石料利用政策边界
2023-09-12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为进一步规范土石料利用管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中土石料利用政策边界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属于县级(含)以上地方政府组织实施、责任人灭失且已纳入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
矿山生态修复
项目,适用有关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政策。涉及土石料利用的,应按照“一矿一策”要求,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步编制土石料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方案确定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将土石料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应急、林业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通知》强调,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因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允许生态修复主体优先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确有剩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不得由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直接销售,销售所得收益纳入政府预算,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
《通知》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主体责任,应全过程督促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要充分论证、严格审批,对审批的项目中土石料利用的收益处置程序、方式等实施监管。省自然资源厅将综合运用执法、检查、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抽查检查,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调查处理、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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