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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令”再度来袭!覆盖江苏、四川、山东、宁夏、陕西、山西...

2020-01-15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获悉,江苏8市、四川15市、山东、宁夏、陕西、山西等省市发布重污染预警。

 
  江苏8市
 
  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与江苏省气象台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污染物输送影响,截至1月12日15时,南京、扬州、镇江、泰州4市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淮安、宿迁7市为中度污染,预计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南京、常州等市空气质量将持续较差,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自1月12日18时起,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南京和常州8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悉,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如下:
 
  ● 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 根据各地的Ⅲ级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 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 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四川15市
 
  7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或维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近期四川省盆地扩散条件将转差,1月9~14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地区及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川南地区污染程度较重。
 
  按照《四川省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成都、德阳、乐山、眉山市于1月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市维持橙色预警,绵阳、遂宁、南充、广安、达州、雅安、资阳市启动黄色预警。
 
  据悉,各市将随即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努力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其中,成都将在橙色预警期间,采取以下措施——
 
  1、全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
 
  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2、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除外)停止使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环线内区域。
 
  山东-淄博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1月10日起,山东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中重度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办公室要求,淄博市于2020年1月8日23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0年1月9日23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按照最新修订的《淄博市2019—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及浇筑等;根据天气情况,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道路结冰及湿度较大时停止洒水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撒漏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辆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行业参照《技术指南》执行。
 
  
  山东-临沂
 
 
 
  山东省-济南市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1月10日起,山东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中重度重污染天气过程。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济南市于1月8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9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我区按要求于1月9日18时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2019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
 
  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
 
  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的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
 
  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
 
  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区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区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区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为国三及以上的除外。
 
  山东-东营
 
  东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1月9日9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月9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依据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 燃煤电厂(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限值,通过降低负荷、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10%以上;
 
  ◆ 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停(限)产、提高治污效率、减少车辆运输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5%以上;
 
  ◆ 砖瓦窑、水泥(粉磨、制品)、沥青拌合、砂石(建筑垃圾)破碎企业(设施)、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 石化、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停止各类开停车和放空作业。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除特殊情况(应急抢险、保障民生等)外,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建筑材料装卸、园林绿化施工、道路施工、拆迁等室外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除锈、护坡喷浆等作业;在正常保洁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主干道的机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需要外,城市建成区(南至南二路(不含)、西至西五路(含)、北至北外环(不含)、东至东八路(不含)区域内)、县区城区内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柴油发电机等)。
 
  陕西
 
  经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2020年1月9日至15日,关中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城市可能出现连续4-5天的重度污染。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公安部门加大限行车辆管控力度,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
 
  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资源规划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宁夏
 
  银川市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将达到20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9日启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减排措施。现有运行的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扬尘管控措施。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
 
  山西
 

文关键词:

停工令 环保 污染预警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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