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70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胶带输送机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工程概况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位于乐清市东北方向,乐清湾中部的西岸,处于浙能乐清电厂卸煤码头的南侧,具体位于东沙港头村钟山打水湾附近,与玉环岛隔海相望。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2个5万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多用途泊位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其中1个泊位作业散货,岸线长676m,设计吞吐量321万吨/年,作业货种为煤炭、矿石、集装箱及件杂货(钢铁等)。
本次招标为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胶带输送机设备招标,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2标段
第2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提供8台(相关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功能完整的额定生产率3000t/h的胶带输送机及相关的设计、选型、制造、供货、安装监督、测试、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直至交钥匙竣工投产。预计交货期3年(其中BC1~BC5B胶带输送机在2014年8月年内投产,另外BC6、BC7胶带输送机在2016年 8月投产)。
加入日期: 2013-08-01 截至日期: 2013-08-2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不少于500万美元。
3.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皮带输送机生产许可证,或有相同效力的其他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额定生产率:3000t/h、最大生产率3600t/h、带宽B=1800mm、带速3.5m/s及以上规格(以上四条为并列条件,应同时满足)的胶带输送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于自200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提供过5台(带宽B=1800mm及以上,单机长度超过450m,单电机驱动功率大于450kW)胶带输送机,并且投运2年及以上。(提供投用证明等材料)。
3.4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2 日至2013年 8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6号位(0571-87630256))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登记手册,具体办理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4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乐清湾港区南区
邮 编:325600
联系人:潘 煜
电 话:0577-62206598
传 真:0577-62206588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 楼
邮 编:310030
联 系 人:冯 杰
电 话:0571-87353857
传 真:0571-87353855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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