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4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BCHY2015-0105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2014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 [2014]788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
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仪器、仪表
加入日期: 2015-01-05 截至日期: 2015-01-27
第三包:数码、电脑、教学设备
第四包:电缆
第五包:开关柜
第六包:开关、启动器
第七包:回采支护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第七章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 、投标人应是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代理商。
3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同类产品两年以上的生产经验;所投设备纳入工业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必须提供该产品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所投设备纳入安全管理目录的,必须提供该产品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井下设备必须提供该产品的防爆合格证和安全标志标识;
4 、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投标的基本单位为一个包,包为不可拆的最基本的投标单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2015 年 1 月 5 日至2015年 1 月 9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衡阳市 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科(302室) 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地址:衡阳市先锋路33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1 月 2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衡阳市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心(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21号市水利局13楼)。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煤炭工业局
地 址:衡阳市先锋路33号
联 系 人:万文斌
电 话:15074771888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
联 系 人:管卫 / 颜女士
电 话:18975449222 / 1357511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