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土壤分析仪器购置1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土壤分析仪器购置1招标公告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环境监测土壤分析仪器购置1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B03-HW20151116_2
二、项目名称:环境监测土壤分析仪器购置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两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2:预算金额222万元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微波萃取仪台1进口产品
2微波萃取仪台1进口产品
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液、固自动吹扫捕集仪)台1进口产品
加入日期: 2015-12-18 截至日期: 2016-01-08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包4:预算金额145.424万元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台1进口产品
2智能样品消解仪台1
3单道手动可调移液器台2进口产品
4游标可调瓶口分液器台12进口产品
5吸管法土壤颗粒分析测定仪套1
6超声波提取仪台1进口产品
7低温真空干燥器台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
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进口产品签订供货合同后三个月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国产产品签订供货合同后30天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或总代理或持有授权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15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包(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保金);(8)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国税或地税投标人缴纳税收)(9)投标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8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第二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11号
联系人:白蕾
联系电话:0351-681684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项目联系人:宋岳峰、李建华
电话及传真:0351-7325811
邮编: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