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索取船主财物!
2019-06-06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近日下午,由淮南市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姜仁炳涉嫌受贿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在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被告人姜仁炳抽调至打击淮河非法
采砂前线指挥部,协助寿县河道局从事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被告人姜仁炳单独收取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采砂船主财物共计12.97万元,涉嫌受贿罪。
被告人姜仁炳身为公安干警,同时利用参与查处非法采砂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向非法采砂船主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查处,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寿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姜仁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被告人姜仁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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