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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大力推进采砂统管后,江西省拟将砂石船集中停放

2019-08-23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近年来,江西省大力推行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受到水利部、长江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2019年2月,水利部出台的《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积极探索推行统一开采经营管理等方式。8月20日,江西省水利厅针对《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及水利执法设施建设规划》,面向公众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本次规划共涉及34个船舶集中停放点,8个地区24个县(区)。

 
  原文如下:
 
  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及水利执法设施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及水利执法设施建设规划》,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及水利执法设施建设规划
 
  规划区域:规划范围重点为“五河一湖”,即:以赣江、抚河、信江、饶河及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及鄱阳湖区,兼顾部分重要支流。
 
  规划概要: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及水利执法设施建设规划共34个点,涉及8个地区24个县(区)。规划旨在维护采砂管理的良好秩序,实现采砂船舶集中停放,提高采砂执法能力。规划以鄱阳湖区、赣江、抚河、信江、饶河及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为重点,兼顾部分重要支流,以2017为现状水平年,2023年为规划水平年。规划以保障河湖安澜健康为目的,科学布设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靠点,同时合理配备水利执法基础设施,实现重点河(湖)采砂船舶(机具)集中停放管理,使管理方式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利执法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显著改善,执法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根据调查,本次规划范围内河段采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目标。规划实施主要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河道水环境及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将短时段引起局部水体的悬浮物浓度增加,河道变浑浊,影响局部水域水环境质量;停放点船舶的含油污水、船舶垃圾的排放处理不当均有可能造成附近水域的水质污染。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避开雨季,在枯水期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水体扰动;运行期间,各船舶仅进行停放,无人员生活污水,同时,要求各船只配套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对间歇性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区域内施工过程中对局部水域搅动会对水生生物、水生生态环境及部分陆地生态等造成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建议:控制施工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相关水域水生生物的影响;繁殖期避让,优化施工时段;施工结束后,对岸边局部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运行期间,船舶停运,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噪声,建议夜间停止施工作业,选用性能好的设备、安装基础减震、通过加强管理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加以控制;运行期间,停放点船舶处停放状态,基本无噪声影响。
 
  (4)大气环境影响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等。扬尘防治采取洒水措施,进出场道路进行及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每个停放点机械车辆较少,产生的汽车尾气较少,通过当地空气稀释等作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部分停放点需进行局部清淤,建议采用晾晒池晾干后外运至渣场或综合利用;运行期间,船舶上少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及水利执法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流域规划等;规划区域周围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建设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处置和利用清淤料,严禁生活污水及淤泥废水直接外排。停放点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生态恢复;本工程采用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可确保规划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公众同意本规划的实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①您或贵单位认为《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及水利执法设施建设规划》的布局设置是否合理;
 
  ②您或贵单位认为目前规划区内存在哪些环境问题;③对规划实施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和要求;④对本次规划实施的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诉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水政监察总队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879135800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67471387
 
  Email:306001875@qq.com
 
  2019年8月20日
 
  总结
 
  曾几何时,经常滞留于鄱阳湖的大型采砂船舶多达200余艘,赣江南昌段采砂船最多时近600艘,加上运砂船、过驳船、加油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采砂产业链,高峰时湖区成了灯火通明的不夜城,江河湖泊上呈现出“百船大战”的混乱局面。导致砂石资源普遍超范围、超量开采的同时,也滋生了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实行统一规划,将有利于采砂执法管理并减少因采砂带来的环境影响!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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