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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

2022-12-07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近日,华池县水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完成了《华池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2-2026年)》,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为2022-2026年,规划范围为县境内柔远河、葫芦河、城壕川、元城川和白马川等5条河流,规划总河长255.96km;划定15段禁采区,5段可采区,8段保留区。

 
华池县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巩固河道采砂整治成效,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河道砂石开采经营模式,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开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河湖〔2021〕252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1〕52号)要求,华池县水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完成了《华池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2-2026年)》,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编制情况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为2022-2026年,规划范围为县境内柔远河、葫芦河、城壕川、元城川和白马川等5条河流,规划总河长255.96km;划定15段禁采区,5段可采区,8段保留区。
 
  (一)15段禁采区,共计192.66km
 
  1、柔远河
 
  (1)柔远河起点—起点下游0.20km段,规划长度0.59km(考虑河流源头保护、油气管道上下游50m保护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2)柔远河打扮小学—打扮村卫生所上游0.58km段,规划长度0.58km(河流与公路紧邻,考虑国道G244保护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3)柔远河阳台—柔远河大沟门段,规划长度25.79km。县城上游段(打庆高速公路的保护范围);县城段(堤防、桥、公路等保护范围);县城新区段(公路、桥、油气管道、堤防保护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4)柔远河大沟—柔远河终点段,规划长度为8.76km(打庆高速公路与国道G244保护范围、油气管道、分汊河段汊口和汇合口上下游2000m禁采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
 
  2、葫芦河
 
  规划为全段禁采区,禁采区长度59.87km(山庄段全段堤防、护岸,根据堤防保护范围要求结合葫芦河的饮用水功能,严禁采砂;南梁段属于红色旅游沿线,严禁采砂;下游林镇乡段,有葫芦河饮水工程的取水口,且属于甘肃省子午岭自然保护区范围,严禁采砂;此外,华太一级公路沿葫芦河修建,需保障公路安全)。
 
  3、城壕川
 
  (1)城壕川张川村—定汉小学上游0.51km段,规划长度 1.54km(小型公路、桥梁的保护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2)城壕川庙台—城壕炼油厂下游0.77km段,规划长度10.28km(考虑已规划城壕川河道治理工程,各类桥梁、堤防保护范围等因素,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3)城壕镇转咀子—新堡大桥段,规划长度0.72km(公路桥上游500m内禁止开采,因此划为禁采河段)。
 
  4、元城川
 
  (1)元城川铁角城村—徐背台村下游0.35km段,规划长度11.08km(元城川干流上游段河道紧邻公路,且经实地勘测两岸基本无可利用砂石资源,主要为随雨洪进入河道的泥土。考虑河势稳定、公路、桥梁保护范围,综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2)元城川元城镇上游1.75km—怀安乡派出所段,规划长度11.60km(综合考虑河势稳定、桥梁、油气站、油气管道、已建堤防和规划堤防、河道供水工程等保护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3)元城川李家沟门—元城川欢喜良子下游1.4km,规划长度20.88km(桥梁、油气管道、油气站、拦河建筑物等涉河工程保护范围,分汊河段汊口和汇合口上下游2000m禁采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4)元城川李良子村委会—店坪村下游0.65km段,规划长度11.66km(综合考虑河势稳定、桥梁保护范围等因素,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5)元城川悦乐镇公路桥上游0.5km—悦乐镇新堡村林沟门段,规划长度13.41km(综合考虑河势稳定、G244 打庆高速、桥梁、油气站、已建堤防和规划堤防保护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
 
  5、白马川
 
  (1)白马川杨新庄上游0.30km—杜寨子村委会下游0.4km 段,规划长度13.48km(考虑河势稳定、桥梁保护范围、油气管道保护范围、农田保护区等因素,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2)白马川下王河下游0.30km—五蛟镇段,规划长度2.42km(考虑各类桥梁保护范围、油气站、分汊河段汊口和汇合口上下游2000m禁采范围,结合禁采区划定指标将该河段划为禁采河段)。
 
  (二)5 段可采区,共计17.63km,年均采砂量控制在8万m31、城壕川
 
  城壕炼油厂下游0.77km—城壕镇转咀子段(长度5.94km,可开采范围平均宽12.52m,年控制开采量2.64万m3)。
 
  2、元城川
 
  (1)元城川欢喜良子下游1.4km—李良子村委会段(长度2.53km,可开采范围平均宽13.45m,年控制开采量1.05万m3);(2)元城川店坪村下游0.65km—柔远公路桥上游0.5km段(长度4.39km,可开采范围平均宽14.52m,年控制开采量1.48万m3)。
 
  3、白马川
 
  (1)白马川连集村委会上游0.5km—杨新庄上游0.30km 段(长度2.26km,可开采范围平均宽15.24m,年控制开采量1.17万m3);(2)白马川杜寨子村委会下游0.4km—下王河下游0.30km段(长度2.51km,可开采范围平均宽17.85m,年控制开采量1.71万m3)。
 
  (三)8段保留区,共计45.67km
 
  (1)柔远河起点下游0.59km—柔远河打扮小学段,长度0.68km(属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影响程度不确定的水域,经勘探目前基本无可利用的砂石资源,暂时划定为保留区);(2)柔远河打扮村卫生所上游0.20km—柔远河阳台段,长度2.55km(属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影响程度不确定的水域,经勘探目前基本无可利用的砂石资源,暂时划定为保留区);(3)柔远河大沟门—柔远河大沟段,规划长度4.47km(河势稳定,具备砂石开采条件,但河段涉及已规划的柔远河城关至鸭儿洼河道治理工程、柔远河主河道治理改造项目以及华池县县城景观要求,暂时划定为保留区);(4)城壕川起点—城壕川张川村段,长度9.56km(属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影响程度不确定的水域,加之经勘探目前基本无可利用的砂石资源,暂时划定为保留区);(5)城壕川定汉小学上游0.51km段—城壕川庙台段,长度3.45km(河势稳定、无涉河建筑物,但地处河沟,不具备开采条件,加之经勘探目前基本无可利用的砂石资源,暂时划定为保留区);(6)元城川徐背台村下游0.35km—元城镇上游1.75km段,长度12.12km(属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影响程度不确定的水域);(7)元城川怀安乡派出所—元城川李家沟门段,长度2.97km。(属于河势稳定、无涉水工程的河段,但河道现已规划元城川河道整治工程,且经勘探目前基本无可利用的砂石资源,暂时划定为保留区)。
 
  (8)白马川起点—白马川连集村委会上游0.5km段,长度9.87km(属于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影响程度不确定的水域,且经勘探目前基本无可利用的砂石资源,暂时划定为保留区)。
 
  二、河道采砂许可办理程序
 
  用砂企业或个人向县水务局提出采砂申请,申请必须说明采砂用途、采砂地点、用砂数量,由县水务局会同乡镇、村进行现场查看,是否符合采砂规划要求,经乡镇、村同意后,县水务局审查办理采砂许可。采砂许可根据采砂数量确定采砂期限,一般为10-20天,采砂完成以后,申请县水务局会同乡镇、村进行现场验收,核对采砂数量,按照核定数量予以收费,上缴县财政。同时,督促用砂企业或个人对于采砂河段进行平整(主汛期不予审批)。
 
  三、河道采砂收费标准
 
  按照《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1990年)》(1990年6月20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水财〔1990〕16号发布)及甘肃省政府第110号,河道采砂每方收费3元,上缴县级财政(新收费办法出台以后,按照规定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四、工作要求
 
  1、认识《规划》的重要性。河道采砂规划是采砂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科学、有序采砂的基础,有利于维护河流健康,促使河流基本功能的正常发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管理范围和管控要求,强化规划约束,对河道采砂行为进行规范、科学管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所辖河道划定的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的监督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采砂审批、管理等工作,严格采砂全过程监管。
 
  3、严格落实管控要求。任何进入规划区的开发利用行为必须符合《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开采秩序,坚持“谁开采、谁清理、谁恢复”和“边开采、边平复”的原则。采砂前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私自开采。
 
  以上《规划》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华池县水务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华池县水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5121502
 
  联系地址:华池县中街19号
 
  华池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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