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熟海事局通过智能卡口结合巡航检查,共计查处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违法行为10起,违章船舶均为600总吨以下小型砂石运输船。从航次情况来看,大部分违章船舶为B级航区进入A级航区,其余为A级航区装载后拟进河口航行,船舶没有根据航线就高落实载重线标准,导致实际干舷不能满足A级航区核定干舷规定。
案例简述
近日,常熟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白茆河口现场巡查时发现,锚泊船“苏盐城货***”轮实际干舷左舷为300mm,右舷为350mm,远低于A级航区核定干舷610mm,构成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责令船舶就近到辖区码头进行减载,确保不超过核定干舷。
船舶超载的判定标准
船舶超载泛指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和人员。是指船舶装载后未能保留最小干舷,没有保留足够的储备浮力,即船舶的实际排水量超过了船检机构核定的满载排水量。 01、载重线标志定义
载重线标志是为标明船舶载重线位置,用以检查装载状态使之不小于已核定的最小干舷。载重线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圆环、与之相交的直线以及两侧的字母,圆环的中心位置位于船中,圆环中心距离甲板线的距离为最高一级航区干舷。 02、载重线的测量方法
(1)确保船舶处于正浮状态,即船舶没有横倾和纵倾。清理载重线标志及周围区域,使其清晰可见。 (2)从载重线标志的圆环中心开始,垂直向下测量到相应载重线的上边缘,该距离即为该载重线的高度。例如,测量夏季载重线时,就从圆环中心量至夏季载重线水平线段的上边缘。 (3)对不同类型和大小的船舶,载重线的高度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需将测量结果与相应标准进行比对,以确定船舶是否符合载重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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