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发布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出让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该项目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玄武岩矿控制资源量1175.3万立方米(3232.1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330万立方米(815.1万吨);剥离量总体积为348.5万立方米,生产规模300万吨/年,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35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采矿权出让期限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5年(含基建期18个月)。 除出让价格外,竞得人还需支付政策处理费用合计35689.71万元。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浙资交矿公告〔2025〕4号)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35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整数倍。 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由受让人分11期向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莲都分局申报缴纳。 第一期:受让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 第二期至第十一期:自2028年起至2037年,受让人在每年10月30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8%。 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 2、政策处理费用 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采矿权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 根据《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改(扩)建项目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出让政策处理方案的请示》(莲丽政〔2025〕5号)、《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影响范围内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莲政函〔2025〕4号),政策处理费用合计¥35689.71万元。 采矿权竞得人在《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指定账户。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 涉及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机构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2日。 (2)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16日10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5年7月3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电话:0578-2668095,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897、8887726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
2、矿区位置: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咸宜村北东侧、黄弄村南侧
3、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矿产代码:84555)
4、矿区范围:由3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140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218.43米至+122.00米,储量估算边坡角30~45度,最终边坡角30~45度,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5年(含基建期18个月)
6、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7、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建筑用玄武岩矿控制资源量1175.3万立方米(3232.1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330万立方米(815.1万吨);剥离量总体积为348.5万立方米。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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