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粮食机械设备采购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粮食机械设备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4]009- XJ03号
二、招标项目:粮食机械设备
标段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一标段 移动式液压装仓机550型 详见采购文件 1台
移动胶带输送机550型 详见采购文件 1台
二标段 移动式液压装仓机550型 详见采购文件 1台
移动胶带输送机550型 详见采购文件 1台
加入日期: 2014-03-06 截至日期: 2014-03-13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 3月 6日至 2014年 3月 11日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综合楼政府采购中心 113房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4年 3月 13日上午 9:30之前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清丰县综合办公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14年 3月 13日上午 9:30
九、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含 100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要求;
2、投标产品必须通过 ISO9001认证;
3、中储粮粮食机械设备入围企业。
十、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 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一、投标保证金 15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以单位名义现金形式提交至清丰县国库支付中心资金部,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清丰县支行 4100 1516 8100 5020 0435)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 113房间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93-7219107
传 真: 0393-7219107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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