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结合矿产资源开发以普通建筑石料、石灰岩为主的基本格局的实际,出台《杭州市重点矿种开采区块设置指导意见》(“重点矿种”就是指普通建筑石料和石灰岩),以生态环境保护约束和解决存在问题为导向,通过源头控制促进矿业转型升级。
强调矿区选址环境优先,明确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不得新设经营性矿山;优先考虑可夷平式开采的区域及水路交通便捷区域;地质先行,对选址区域的地质情况进行初步踏勘,样品测试;坚持优矿优用,对水泥用灰岩作必要的控制。
要求新设普通建筑石料矿储量规模一般不低于4000万吨,服务期限不少于15年,年生产规模不低于200万吨;新设石灰岩矿储量规模一般不低于4500万吨,服务期限不少于30年,年生产规模不低于150万吨;偏远山区为满足民生需求设置采矿权的年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所有水泥用、冶金用和化工用石灰岩矿山均应达到勘探程度,大中型以上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参照执行。
强调开采终了必须确保边坡安全稳定和有利于边坡复绿。该意见在形成过程中,已先行指导杭州市各地开采区块的划定,先后调整区块范围10余个,否定开采区块3个以上。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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