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汕头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新溪临时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预计投产后总处置能力为181.5万t/a,包括建筑余泥66万t/a、建筑渣土99万t/a、拆除废弃物及装修垃圾16.5万t/a,处置后的资源通过综合利用,并外购18.15万t/a的海砂和2.475万t/a的水泥,添加42903t/a的水进行配套生产。预计建成后可生产66万t/a的成品砂、39.6万t/a水稳料、32.835万t/a的回填骨料、676492t/a的泥饼及分拣废金属、分拣杂物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新溪临时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2773509 传 真:0754-8826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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