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个旧市卡房大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发(201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个旧市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助约64%,地方自筹约36%,招标人为个旧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个旧市卡房大沟;
2.2建设内容:卡房大沟片区采选企业整合及限期治理工程;重点选矿企业废水治理及循环利用工程;规模为1000t/d的尾矿干堆示范工程;卡房~田心段约2公里河道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田心段河道规模为30000m3/d的水质进化工程。
2.3计划投资:计划投资约13470万元,其中:卡房大沟片区采选企业整合及限期治理工程投资约2070万元;重点选矿企业废水治理及循环利用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尾矿干堆示范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卡房~田心段约2公里河道重金属污染整治工程投资约900万元;田心段河道水质进化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
2.4招标内容:个旧市卡房大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工期要求:
2.5.1初步设计工期:40日历天;
2.5.2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第二日开始计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